榆次乌金山欢乐谷(狂欢谷)一日游_乌金山欢乐谷

出发城市:太原 行程天数:1天 出行方式:跟团游

途径地点:|乌金山

¥220元

榆次乌金山欢乐谷(狂欢谷)一日游_乌金山欢乐谷
行程安排
第1天太原到榆次乌金山欢乐谷  早7:30在广场天一宫门口集合出发赴生态旅游避暑胜地——乌金山欢乐谷风景区[乌金山欢乐谷门票团购](约45分钟/22KM),途中导游讲解欢迎词、乌金山概况及旅行社情况,狂欢谷游览方式推荐说明。抵达后参与集19个大型娱乐项目为一体、省内最大的娱乐项目——狂欢谷(约9小时),狂欢谷内可参与项目如:滑翔飞翼、极速飞车、豪华旋转木马、快乐向前冲(水上互动)、深海漂流(漂流河)、时空穿梭、摩天轮、星际探险、百宝峡谷等娱乐项目,17:30返回太原,结束愉快的旅程! 如您对我店的产品满意,有意向预定请务必看完以下介绍乌金山欢乐谷一日游的网店预定流程查看线路☆☆咨询客服☆☆立即预定☆☆回电短信确认☆☆支付定金☆☆给予我社游客证件号码☆☆导游通知☆☆指定地点集合☆☆开心出游============================================================================尊敬的游客朋友您好!欢迎您光临本店!如果您在本店当中遇到什么问题,可直接联系在线客服,或者致电我旅行社,(也可参照底端的旅游常见问题解答)24小时服务热线:免费热线:400-0358-208 座机联系 0351-2730806 0351-2731655 手机联系小郭 15035161693 =============================================================================为了广大游客的利益着想,凡在我社报名参加五台山二日游的朋友们均赠价值10元人民币的旅游意外险一份,具体的赔偿方案以保险公司公布的为准。所以在您预订线路之后请将您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儿童如果没有身份证号码发来出生年月日即可)用以下方式告知我们告知方式如下:①短信告知:需编辑出游日期+线路名称+名字+身份证号码,发送到 15035161693 或18935128321上。②QQ或者在线客服告知:需编辑出游日期+线路名称+名字+身份证号码备注:备注:旅游保险一般都是提前一日上的当天上当天的保险的话意义不是很大。=============================================================================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预定出游产品①网络报名:1、登陆本社的网站,2、选择线路,(根据服务标准不同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标准),3、点击立即预定,4、注册会员(如已是我们网站的会员则无需注册同时可以使用QQ号和新浪微博账号直接注册),5、预定线路(预定线路过程当中请将您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填写清楚方便我们网店的服务人员能够联系到您) 6、支付定金(定金都是通过支付宝直接转入的这个请您放心)即可完成网上预订。②门市报名:本旅行社门市位于太原火车站附近,火车站对面迎泽大街南边的迎泽南街上面,之后您可以找到铁道大厦,我们就在铁道大厦对面,确定到达门店报名的时候请您先电话预留座位,我社可以给您空好位置。③上门服务:符合以下条件者,我社可带旅游合同上门服务:1、报名人数在四人以上,且参团金额满600元的客户。2、已经参加过我们旅行社组织的旅游产品的客户。2人以上。3、上门服务的时间要求:短线游需要在您出发前2日以上。 长线游需要在您出发前5日以上。4、参加提前预定价和8人以上团购价格的如需上门服务需要加20元服务费。5、如果您需要我们提供上门服务请提前将您参团游客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先登记好自己保存或者发到我们的保险联系手机或者在线客服这里。以免耽误上保险的时间=============================================================================乌金山欢乐谷一日游报名之后取消行程的说明:因报名之后旅行社帮您预留了车位和景点门票,如有特殊情况您未能按照计划出行,旅行社就会损失这个费用,旅行社也不太可能为您承担这部分损失,所以我社会按照旅游合同的规定扣除损失之后,给您退还相应的费用。=============================================================================山西新华国际旅行社地址位于太原市迎泽南街金地世嘉C座一层。具体抵达方式:太原市游客可乘坐公交车在太原火车站下车,然后我社可派出工作人员接您。或者您直接找到迎泽南街看到铁道大厦之后在马路对面及可看到金地世嘉我们就在C座一层。外地游客您可以在抵达太原火车站之前把您的联系方式和车次或者抵达时间告知我们,我们会给您安排免费接站。之后安排旅游路线。或者酒店预订服务。=============================================================================本社营业时间:旺季(04月至11月)每日 08:30分至21:00节假日不休息淡季(12月至03月)每日 09:30分至19:00节假日不休息=============================================================================乌金山欢乐谷一日游报名之后特别提示:尊敬的游客朋友大家好!欢迎您选择由山西新华国际旅行社为您提供的旅游产品。我社已经为您安排好旅游接待事宜,敬请做好相应的旅行准备,请务必携带好有效的身份证件,及旅游必备用品。出发前一日18:00-21:00之间是导游员与您取得联系的时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并且注意短信查收。如收到导游员的短信请给予回复。如在21:00之后您还未收到导游的电话或者短信请及时联系您的旅游客服。在旅游过程当中如果您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或者有什么困难,请及时向导游反应,我社会尽快帮您解决问题。行程结束之后再反应相关问题的话,这样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也许达不到您所满意的处理结果。敬请谅解。祝您旅途愉快。
产品特色
乌金山欢乐谷乌金山欢乐谷门票,乌金山欢乐谷一日游,乌金山狂欢谷一日游,,乌金山狂欢谷团购,山西榆次乌金山欢乐谷主题乐园共分为8个主题,24个项目,其中24个小项目分别为:印象乌金山展馆、滑翔飞翼、极速飞车、快乐城堡、豪华转马、咖啡杯、七彩飞船、豪华波浪、太空漫步、旋转迪斯高、深海漂流、海浪幻想船、阳光沙滩、九龙小镇、快乐向前冲、摇摆嘉年华、眺望云霄、星际探险、时空穿梭、矿谷飞龙、高空飞翔、晶矿传奇、百宝峡谷、摩天轮。太原旅行社乌金山。
费用说明
跟团游服务标准:1. 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2. 门票: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含景区首道门票,小交通自理)3. 用餐:用餐自理 4. 导服: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5. 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6.儿童费用包括(1.2米以下为儿童):车位费、保险、导服费
温馨提示
乌金山欢乐谷预定须知请提前来电预约位置,新华国旅祝您旅途愉快。24小时服务热线:400-0351-040 0351-2308323 0351-2308324 0351-2730806 0351-2731655 传真0351-2112255 手机联系小郭 15035161693 18935128321旅游常见问题解答1、问:请问旅行社是正规旅游公司吗?答:山西新华国际旅行社是山西太原优秀的旅游企业,旅游经营许可证号:L-SX00448,,所有旅游线路均由我社独立操作,多年工作经验的旅游从业人员为您提供专业的旅游服务。我社为您提供的旅游产品均无自费、无购物,严格执行国家对旅游产品的要求。在欣欣旅游商城我公司己通过企业资质审核,并全额交纳支付宝保证金5000元,保证您在商城订金支付的安全,保证您的合法权益,并保证您享受到的价格是最低的。2、问:旅游线路是天天发团吗?需要提前几天预订乌金山欢乐谷一日游?答:不同旅游线路发团班期不同。旅游旺季游客较多,如果行程己定建议越早预订越好,具体情况请及时联系我社客服。3、问:有学生证、军官证、老年证、教师证、残疾证、导游证及记者证等证件,乌金山一日游有优惠吗?答:除教师证外,其他证件均有不同优惠,请在导游购票前出示,导游会现场退还您旅行社折扣后的差价,(非挂牌价的一半),特殊的线路如:我社拿票已经是半价的线路门票、漂流、滑雪、温泉等特殊线路是没有半价情况的。4、问:乌金山小孩怎么收费?答:正常景区规定儿童是指1.2米以下,旅行社报价当中只含往返车费。1.2米到1.4米的按照半票收费。5、问:乌金山欢乐谷一日游旅游线路含有保险吗?答:每条线路都包含旅行社现任险(由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受益人是游客自己。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我社正常线路的报价当中均包含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除特殊的特价线路不包含旅游意外险。6、问:是否签订旅游合同,乌金山一日游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答:您好,您在参加本网站预订的旅游产品都会有一份旅游合同的,均会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制定的旅游合同来跟您签订旅游合同的。7、问:没时间到店付款,乌金山一日游能不能上车付款?答:您假如说没时间到店付款可以选择网上支付定金就可以了。上车付款的问题这个在新的旅游法规定当中是不允许的,尽请见谅。8、问:什么是散客拼团?能确定乌金山一日游报名之后能正常发团吗?答:散客拼团指散客报名后,再由旅行社组织选择相同目标的其它游客,统一安排旅游房、餐、车、门、导等,组成一个较大的旅行团队进行旅游。散客拼团的价格较低,因为这种价格是按较大的团队来核定的,并且一般是比较稳定的,即便是成团人数未能达到预期的数量,也会以同样的价格和时间出团,即亏本也出团。除非是因为一些特殊天气原因或者一些特殊事件而导致团期延迟。碰到这种情况的话,您可以选择延迟出游。或者取消行程我社会全额退还旅游费用。9、问:我们选择了散客拼团线路请问你们旅行社送些什么东西?答:假如您选择的是长线散客拼团的短线旅游产品,您到达我店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我们会给您赠送旅游必备的旅行包和旅游帽。假如您预订的时候短线旅游产品,在您下次选择我们旅行社参团的时候会给您赠送一些小礼品或者享受更优惠的价格。10、问:我们同行的游客当中有人晕车,您可以帮忙占几个前排的座位吗?答:这个问题几乎在每天出游的游客当中都会提出来,首先一辆旅游大巴车他前排的座位超不过4个。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在导游员通知您的时候跟导游协商处理一下,假如导游通知您是七点集合,那您稍微早去几分钟早点上车这样就能坐的靠前面一些了。乌金山欢乐谷一日游温馨提示太原市国内旅游合同使 用 说 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国内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 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3.名词解释:(1)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3)脱团:是指旅游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6)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专 用 条 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 )人,具体情况为: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备注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第二条 旅游手续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 。 (三)行程时间共计 天 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 (五)返回地及时间: 。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 (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总计为 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标准:()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十七)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 方式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二)组团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通 用 条 款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 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一)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 (三)应当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四)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五)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 (六)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 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第三条 组团社的权利(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法律、当地风俗习惯的言行。第四条 组团社的义务(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国内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旅游行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告知行程涉及地区的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应急联络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五)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六)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七)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第五条 旅游费用(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1.代办证件、手续的必要费用;2.通客票费;3.餐饮、住宿费(不含酒水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含非自费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5.旅游服务费:含组团社、接待社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费;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1.旅游者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 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6.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费用;7.“(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第六条 责任约定(一)违约责任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 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2.组团社违约责任(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行程中,组团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组团社过错存在瑕疵的,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组团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第六条(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5)无正当理由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6)组团社委托的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三)行前解约责任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旅游者行前解除合同的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 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7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一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1)应当提前3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代办旅游手续费等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3.安全解约责任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四)行程中解约责任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 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 “第六条(一)2(5)” 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导致旅游者无法参加旅游活动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预订流程:网上预订/电话预订旅行社确认付款/签约预订成功开心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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